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更正公告

来源:云浮国御招标代理    时间:2020/11/30

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更正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  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:

    445323-202011-430002-0027

  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

    首次公告日期:2020 1126

二、更正信息

    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
    更正内容:

1.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磋商须知“

36.1

1.   成交(中标)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:

(1) 本项目成交(中标)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: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。

2)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:

a.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。可用支票、汇票、电汇等付款方式;

b.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:

收款单位名称: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账号:4405 0182 7138 0000 0261
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

2.  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,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。

3.  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,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《成交通知书》。

”更正为:

36.1

1.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:

(2) 本项目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: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。

2)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:

a.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。可用支票、汇票、电汇等付款方式;

b.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:

收款单位名称: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账号:4405 0182 7138 0000 0261
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

。”

2.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表 删除“序号2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”。

3.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删除“格式1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

更正日期:2020 1130
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
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。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,以本文为准。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,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。

其他内容不变。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    1.采购人信息

       名称: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
       地址:云浮市云安区明珠路政府大楼一楼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黄先生

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0766-8613287

   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     名称: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 地址: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罗小姐

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0766-8108331

    3.项目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 项目联系人:罗小姐

       电话:0766-8108331

特此公告。

发布人: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发布时间:202011 30